Saturday, November 24, 2012

北野:为了免于混淆的一个声明

北野:为了免于混淆的一个声明 最近两年,至少有三起十分怪异的事件困扰我,使我深陷尴尬: 编辑们高兴地通知我,他们的刊物刊发了我的某些诗作,样刊及稿酬随后将寄出以及感谢支持云云。然而,当我看到样刊或收到稿费单,却发现那署名“北野”的分行文字,根本就不是本人的作品。开始我并未介意,只是遗憾地告知编辑,那不是我的作品,可能是同名的某一位作者的作品,我不能认领作品,更不能去邮局领取那不属于我的稿酬。

但是同样的情况屡次发生,我便不能不心生疑窦。谁在打着我的名号做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呢?他的目的是什么? 我无权干预别人使用“北野”这个名字,但是你至少应该
堂堂正正地留下你的通讯地址给编辑,而不应该盗用我的通讯地址。我相信,只要作者留了自己的通讯地址,编辑不会把样刊和稿酬寄给另外一个人。

我怀疑这是某些急于成名的家伙为了发表作品而实施的一套自作聪明的经营策略:他要故意和我混淆,他要利用编辑们对“北野”的刻板印象(stereotype)鬼行逵道登堂入室。他似乎知道我既不会认领他的作品也不会认领他的稿费。如果我保持沉默,他求之不得;如果我怒而指斥,他获得眼球。我虽宽容,但也有忍耐限度。

我虽不才,但入得我法眼的文字没有几多。为了自己的名誉和作品免于被人为混淆,也为了关心我的朋友们不再替我着急,在这里我要严正声明: 1. 盗用北野名号和山东大学威海校区通讯地址的行为是可耻的欺世盗名行为:对编辑是一种欺骗,对我本人是一种侮辱和挑衅。必须立即停止。

2. 利用网络发帖,故意隐去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通讯地址,或故意误导编辑做出错误联想的行为,也是不光彩的奸商行为。3. 盗用他人诗歌意象、语言风格、或精神履历的行为,虽然隐蔽,但更加可耻。4. 本人不反对任何人使用“北野”这个名字发表任何作品,但希望泾渭分明,至少在投稿时向编辑注明真实身份,以免编辑产生错觉。

本人全名刘北野,用“北野”这个名字发表作品已有30年时间。诗作散见《诗刊》、《人民文学》、《上海文学》、《北方文学》、《新华文摘》、《名作欣赏》、《诗探索》、《创世纪》、《联合报副刊》、《诗选刊》、《诗歌月刊》、《绿洲》、《绿风》、《西部》、《青海湖》等海内外数十种中文期刊。正式出版有《马嚼夜草的声音》等个人诗文集6部。CCTV、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等媒体均对北野其人其诗做过专门介绍。

2004年曾获第二届华文青年诗人奖。顺便说一句,在中国作家协会网的会员名单里,北字打头的目前只有两个人:北岛和北野。其中北野正是本人。2012/11/24 北野写于海边 青春就应该这样绽放 游戏测试:三国时期谁是你最好的兄弟!! 你不得不信的星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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